機械設備租賃協議書
甲方: 鄭州中天建筑節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 (以下簡稱: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設備租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設備名稱:鋼絲網架泡沫板插絲焊接設備
設備型號:ZTCH-1200
生產產品的規格:長度3米,寬度1.22米,厚度40—120CM
保溫板的鋼絲網片可雙面插絲焊接,也可單面鋼絲網片插絲焊接,直插絲或斜插絲焊接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018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4日止。合同期滿如需要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或辦理續租手續,否則出租方有權將設備另行安排。
第三條 設備租賃地點和工作內容
3.1 租賃地點:湖北省武漢市乙方車間內
3.2 工作內容:保溫板的自動插絲焊接
第四條 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4.1 租賃方式:本設備的租賃由出租方培訓承租方操作人員。承租方負責 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工作。以一整年租賃計費
4.2 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合同附件所列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機械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設備的所有權。
4.3 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設備上隨意增加或減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 租賃價格計費時間及租費的簽認
5.1 租賃價格:本設備按每年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收取租賃費,不足整年租賃仍按整年收取租賃費。
5.2 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5.2.2018年1月3日為本次設備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設備到達乙方工廠后承租方仍不開工,租賃時間照常計算
5.2.2 在機械租賃期間,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機械停工,也按日歷天數照常計算
5.2.3 機械退租時,承租方必須向出租方發出書面通知,出租方接到書面通知并認可的退租日期2019年1月4日為本次的計費結束時間。
5.3 運轉時間及租費有簽認:機械到達乙方之日計費,承租方必須辦理到達日期的簽收手續。
5.4 機械的運輸費:機械的運輸甲方到乙方的運費由出租方負責辦理,設備的運輸乙方到甲方的由承租方協助裝車并承擔運費。
第六條 付款方式
6.1鋼絲網架泡沫插絲焊接設備總價格34萬(大寫叁拾肆萬元人民幣), 該設備由乙方先付定金13萬元(壹拾叁萬元人民幣)甲方開始制作,自收到乙方的設備定金之日起一個月內把該設備制作完畢,甲方收到乙方的19萬元(大寫壹拾玖萬元),設備發往乙方廠區,待甲方安裝調試培訓完乙方后,乙方再支付給甲方2萬元(貳萬元)。乙方支付甲方設備的總款34萬元作為設備的押金,設備租賃1年期滿后乙方退還該設備,甲方扣除設備租賃費10萬元后把24萬元退給乙方。
6.2 租賃到期后乙方仍續租的甲乙雙方再商議租費,第二年乙方愿意購買該設備則按照24萬銷售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7.1 出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1.1 密切指導承租方的安全生產。
7.1.2甲方 負責培訓設備操作,維護人員,乙方負責設備的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機械技術狀態完好。
7.1.3 甲方及時供應設備維修配件(易損件除外)
7.1.4 與承租方共同辦理機械設備的租費簽認工作。
7.2 承租方的義務和責任
7.2.1 負責工作期間租賃機械的安全,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機械化和人員的損傷,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損失。
7.2.2 負責租賃期間設備保護及看守,確保安全。
第八條 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8.1 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滅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8.2 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和滅失時,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8.2.1 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8.2.2 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8.2.3 當租賃機械毀損功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承租方應按合同附件之規定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出租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賃合同附件,租賃機械發運及到達簽認收據,雙方簽認的機械租賃費。及雙方通過協商做出的補充規定。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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